关于遴选项目参加2021年第十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

2021-06-30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创新创业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扶持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促进创业项目与政策、服务、资本的有效对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2021年第十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我校将遴选一批项目参加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主题

助你创业 赢在广州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根据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的学籍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每队参赛团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二)各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

 (三)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四)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踊跃参加。

 (五)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奖项设置

(一)竞赛资金扶持: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35名、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46名、创新奖若干名。其中扶持资金分别为:一等扶持资金10万、二等扶持资金8万、三等扶持资金5万、优胜扶持资金8000元;创业伯乐扶持(指导老师)一等扶持资金5000元、二等扶持资金3000元、三等扶持资金2000元、优胜扶持资金1000元。

(二)创新奖:大赛设立创新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组织奖: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四)十周年特别奖:大赛设立特别奖项,对十年来一直为大赛服务的单位、专家等,由大赛组委会给予荣誉奖励。

、配套奖励与支持项目

除扶持资金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N+”支持措施。

(一)创业补贴扶持

1. 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并于获奖之日起2年内(含参赛期间)在广州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申领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给予一次性资助。补贴标准如下: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胜奖5万元(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0〕7号文执行)。

2. 除以上补贴政策外,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可相应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等创业扶持政策(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0〕7号文执行)。

(二)孵化场地保障

参赛团队可申请入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设认定的创业孵化载体,享受一定年限的减免场地费和孵化服务。

(三)创业融资支持

获奖团队有机会获得大赛合作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享受相关投融资对接服务。

(四)创业担保贷款

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元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享受贴息(具体按穗人社规字〔2020〕2号文执行)。

(五)交流对接平台

参赛团队可申请创业项目展示、融资对接、创业沙龙等交流对接活动,创业导师辅导服务。

五、报名方式

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完整地阐释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未来规划,并展示团队的成员情况。

请参赛团队在6月23日前,将参赛项目商业计划书发至2628360050@qq.com,创业学院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遴选出3-5个优秀项目参加比赛。

六、联系人及方式

韩希  661612

创业学院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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